首页 > 要闻动态 > 头条新闻
关于明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额度的通知
2019-01-07 11:29 来源: 发文机关: 省公积金
分享到:

各直属管理局: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到全省范围内统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进一步压减自由裁量权,较好的服务缴存职工,经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四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明确通知如下:

一、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的上限为每平方米1800元;

二、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的上限为每平方米900元。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201914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中文域名: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公益

主办: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琼ICP备06003208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60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312号

联系电话:0898-12345(政策、业务咨询,问题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