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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赵某企图通过“假结婚”方式套取住房公积金被查
2024-04-15 14:53 来源: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文机关: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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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职工赵某以异地购买商品房为由向我局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45.4万元。工作人员核查该笔业务时,发现赵某及其配偶严某头一天刚办理结婚登记,第二天便以配偶购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人员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查询职工婚姻登记信息,发现赵某的配偶严某近年来在国内有过多次结婚、离婚登记记录。鉴于上述可疑情况,工作人员遂通知职工赵某及其配偶严某至我局现场配合核查,在核查过程中发现赵某与严某对于关于双方婚姻情况问题回答结果不一致,彼此并不熟悉,存在“假结婚”嫌疑。同时工作人员还通过跨省通办平台发函至广州、武汉、常州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赵某配偶严某有过婚姻登记记录的职工办理提取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婚姻登记信息及历史提取记录情况,发现与严某曾进行结婚登记的多名职工均在办理结婚登记后快速以配偶严某外省购房为由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上述核查情况与“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骗提住房公积金”情况特征高度相符。鉴于此,工作人员联合职工赵某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对其进行约谈,约谈过程中职工赵某对通过“假婚姻”方式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事实供认不讳。基于上述核查事实,我局驳回职工赵某购房提取业务申请,职工赵某骗提未遂。

按照住房公积金失信惩戒制度相关规定,我局对赵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将其列入住房公积金信用B级评价管理,进行相应惩戒。同时还将失信行为通报其所在单位,职工赵某也因此受到单位纪委的纪律处分。

部门提醒:请广大职工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切勿听从不法中介误导,存在侥幸心理,企图以“合法”的手段掩盖非法套取公积金的目的。否则,不仅将会丢了自己的诚信,还会受到相应处分,甚至还会因此遭到法律的制裁,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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