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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 发文机关: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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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职工张某向海口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提交乡村规划许可证等材料,以建造自住住房为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48080元。为核查建房真实性,工作人员向张某颁发乡村规划许可证的部门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发函,请求协助核查规划许可证的真实性,演丰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回函,证实确实向职工张某颁发了乡村规划许可证,但是颁发日期不一致,原乡村规划许可证的颁发日期为2020年7月27日,已超过一年,不符合自建房的提取条件。为了提取住房公积金,张某私自将证件颁发日期改为2022年7月27日。根据核实事实,海口局遂终止该笔业务审批,职工张某骗提未遂。
按照《海南省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海口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将职工张某列入信用评价体系B级管理,给予相应失信惩戒,同时将相关失信信息推送至海南自由贸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联合惩戒。
部门提醒:请广大职工合规办理公积金业务,职工违法违规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将会被列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B或C级管理,受到失信惩戒。办理公积金业务将会受到限制,且通报单位,丢了自己的声誉和诚信,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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