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 发文机关: 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
分享到:
|
各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确保“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有序推进,逐步实现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零跑动”目标,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现就增加网上开通、变更缴存单位专管员权限的办理渠道通知如下:
一、增加网络渠道办理开通、变更单位专管员权限业务。缴存单位经办人员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申请开通或变更专管员权限业务,无需再临柜办理。
(一)开通专管员权限。已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但尚未建立单位专管员制度的缴存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申请开通专管员权限功能,经直属局审核通过后,专管员可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办理该单位的日常缴存业务。
(二)变更专管员权限。已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并开通单位专管员权限的缴存单位,变更专管员时,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申请变更专管员权限,经直属局审核通过后,变更后的专管员可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办理该单位的日常缴存业务,原专管员账户失效。
二、办理材料及办理流程。缴存单位提交加盖单位印章的“单位专管员开通(变更)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网厅操作权限申请书”(附件1)申请开通或变更专管员权限,由经办人员或初审专管员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刷脸认证办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网上开通、变更专管员操作流程”(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直属局多措并举,加强宣传引导,指导缴存单位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自主办理开通、变更专管员权限业务,对尚未建立专管员制度的单位,开展集中宣传,积极引导,不断提高缴存单位自主办理缴存业务的使用率。
(二)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直属局内部人员与归集银行人员的培训,尽快熟悉业务办理流程,重点审核缴存单位填写的信息与所提供的材料信息是否一致,所提供的材料是否加盖单位印章。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2022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