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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变更业务
2018-05-31 00:00 来源: 发文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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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账户变更业务

4.1同一单位下有两个“身份证号+姓名”相同的个人账户如何变更?

答:柜员只需选择一个账户信息进行变更,系统会同时变更两个账户状态,但是计算缴存额时,会按最新的账户的月缴存额进行应缴存额进行统计。

4.2个人账户变更时是否会关联变更本人在其他单位的账户状态?

答:只变更本单位下的个人账户状态,不会关联变更职工在其他单位的账户状态。

4.3个人账户变更时报错“未找到正常或停缴账户”是什么意思?

答:将个人账户状态变更成“正常”状态时,若导入的职工名单中有状态本身就是“正常”的;或者将将个人账户状态变更成“停缴”状态时,若导入的职工名单中有状态本身就是“停缴”的,系统会有上述提示。

4.4财政统发单位的编外人员状态都是“停缴”的,是否需要变更为“正常”?

答:编外人员都是“停缴”状态是因为新系统上线前,依托银行系统办理缴存业务时,缴存单位一个月只能汇缴一次,但编内编外人员缴存不同步,所以只能将编外人员置为“停缴”。新系统上线后,财政单位支持编内编外人员不同步缴存,财政单位不再限制一个月汇缴一次,所以各直属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职工个人账户状态。

4.5个人账户停缴是否应有单位申请办理?

答:一般情况下,账户状态变更应有单位申请。职工要办理销户业务,可凭退休证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等材料,由直属局协助办理停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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