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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2820293-0/2023-91998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3-10-12 17:40
  • 标       题: 关于调整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
  • 文       号:琼公积金贷〔2023〕13号发布日期: 2023-10-12 17:40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有效

关于调整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各缴存人: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银发〔2023〕173号)精神,配合执行我省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调整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内容通知如下:

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属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5%。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2023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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