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2820293-0/2022-56140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2-02-1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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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2022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部门预算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2-02-1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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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目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收支总表
八、 部门收入总表
九、 部门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单位住房资金、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运作管理工作,指导各市县单位住房资金、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和城镇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工作。
(三)负责对各市县住房公积金的运行管理机构和经办网点实行统一管理。
(四)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执行情况实行监督管理。
(五)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统一管理预算编制和支出的复函》(琼财综函【2017】2214号),自2018年起我局经费管理实行“一级预算、统一核算”模式,无下设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97.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1.41万元,主要是新增“海南省住房公积金贷款链上网签及综合管理系统”及“追加2017、2018年垫付粤海铁管理经费”项目。其中,收入总计7297.6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7297.61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支出总计7297.6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外交支出0.00万元、国防支出0.0万元、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377.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4.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95.20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97.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1.41万元,主要是1.在编在职人员增加,人员支出经费增加,相应的基本支出增加;2.根据2022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一次性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48万元,占比5.17%;卫生健康支出424.93万元,占比5.82%;住房保障支出6495.20万元,占比89.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314.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76万元,主要是2021年度新招录一批工作人员导致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费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62.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8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局部分人员到龄退休,单位部分职业年金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67.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57.8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8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局2021年度新招录一批工作人员及人员工资基数调整导致预算数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274.7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8.81万元,主要是在编在职人员增加导致单位部分公积金增加;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6220.4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70.0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在编在职人员增加,基本支出经费相应增加;二是根据2022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一次性项目。
三、关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4868.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51.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716.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国内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3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我局2022年未安排出国任务。我局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7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2022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根据上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编制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车保有量5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2.59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一是受疫情影响,国内业务交流次数下降;二是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我省行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公务接待计划接待20批200人。
(二)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包括: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我局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包括: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包括: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公务接待费预算。公务接待计划接待0批0人。
五、关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7297.61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2年收入预算7297.6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经费拨款收入7297.61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比0%;专项收入0万元,占比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1.41万元,预算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在编在职人员增加,人员支出经费增加,相应的基本支出增加;2.根据2022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一次性项目。
八、关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22年支出预算729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8.61万元,占66.72%;项目支出2429.00万元,占33.28%。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1.41万元,预算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在编在职人员增加,人员支出经费增加,相应的基本支出增加;2.根据2022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一次性项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局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4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共有2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7197.60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事业运行项目,预算安排639.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转,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办公环境,绩效目标是内部审计5个直属局,年度考核20个直属局,科目调整次数≤10次,结余率≤20%。
2.海南省住房公积金贷款链上网签及综合管理系统,预算安排180万元,主要用于响应不见面审批要求,加强联网审批,提高贷款业务办理效率,绩效目标是支付项目款≥50%,资金足额保障率=100%。
3.归集扩面缴存增额工作经费项目,预算安排480.0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我省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和受益面,提高缴存额,增加缴存人数,绩效目标是缴存额达到170.00亿元,缴存人数125万人,科目调整次数≤5次,结余率≤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